返回 第304章 获胜与立法推动  假千金她是全球首富 首页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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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304章 获胜与立法推动[2/3页]

  庭审结束,判决并未当庭宣布。但法庭内凝重的气氛,以及法官在听取双方陈述时专注而严肃的神情,似乎预示着某种风向。等待判决的日子里,舆论持续发酵,但风向已然彻底转变。在沈清澜团队有理有据、步步为营的公开陈述,以及靳家“清朗家园”公益计划不断曝光的其他类似受害者案例推动下,公众的同情与支持几乎呈压倒性态势。主流媒体纷纷发表评论,呼吁加强未成年人网络保护,明确平台责任,严惩网络暴力和恶意窥私行为。先前那些阴阳怪气的杂音,早已被淹没在理性的声浪中。

  数月后,判决终于下达。

  法院完全支持了靳家的核心诉求。判决书认定:被告个人及媒体,对靳念琛等未成年当事人的病情、家庭生活细节等进行窥探、偷拍、散布不实信息及恶意评价,已构成对原告隐私权、名誉权的严重侵犯,并对其心理健康造成实质损害;其线下跟踪、试图接触等行为,构成寻衅滋事,对未成年人人身安全造成现实威胁。被告网络社交平台,在多次接到明确侵权举报后,未采取必要措施,客观上扩大了损害后果,应承担连带责任。

  法院判决:各被告在指定媒体及平台首页显著位置刊登经法院审核的道歉声明,持续三十日;删除所有侵权信息,并采取技术措施防止其再次传播;赔偿原告精神损害抚慰金、维权合理支出等共计一笔数额巨大的赔偿(远超靳家诉讼支出,并创下同类案件赔偿纪录);其中,针对念琛的赔偿部分,法院特别指出,应设立专项信托,用于其未来的医疗、教育及生活保障,体现了对特殊未成年人权益的特别考量。更关键的是,判决书详细阐述了未成年人隐私权保护的优先性,明确了即使父母有限度公开信息,也不构成对未成年子女核心隐私的放弃,并对网络平台在涉及未成年人侵权信息时的“红旗原则”适用进行了强化解释,为后续类似案件提供了重要判例参考。

  一审判决,大获全胜。被告方提起上诉,但在如山铁证和清晰的法理面前,二审法院很快做出终审判决:驳回上诉,维持原判。

  胜诉的消息传来,靳家并没有想象中的狂喜,更多的是一种如释重负的疲惫和沉甸甸的欣慰。这场战役,他们赢了,但过程艰辛,代价巨大。念琛花了很长时间,在干预老师和家人的耐心陪伴下,才慢慢从那次袭击的阴影中走出,但某些细微的变化似乎已难以完全抹去。明轩和明玥变得更加警惕,对陌生人的靠近和镜头的敏感度显著提高。家庭的围墙筑得更高,与外界的交往也更加审慎。

  然而,这场胜利的意义远超个案。它如同一块投入湖面的巨石,激起的涟漪扩散到立法与政策的层面。在案件审理期间和判决之后,靳家并未就此罢手。在沈清澜等法律专家的建议和协助下,苏晚以其“萤火之光”基金会和“清朗家园”计划的名义,联合多家关注未成年人保护、反网络暴力的公益组织,向立法机关提交了详尽的立法建议报告。报告以本案为切入点,系统分析了当前在未成年人隐私保护、防范网络暴力、明确网络平台责任等方面存在的法律漏洞和执法难点,并提出了具体的修法建议,包括:提高侵害未成年人隐私行为的惩罚性赔偿标准;明确网络服务提供者对涉及未成年人侵权信息的“即时屏蔽、删除”义务及怠于履行的严厉罚则;建立未成年人网络欺凌和隐私侵犯案件的快速处理通道;加大对特殊困境儿童(如残疾儿童)隐私保护的特别规定等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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