返回 第四百三十章 处理意见  亮剑:我李云龙先从俞家岭突围 首页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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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四百三十章 处理意见[1/3页]

  两人刚点着烟,安彦卿就拿着两分电报进来了:

  “首长,北京急电!两份!”

  李云龙接过电报,扫了一眼,脸色瞬间变得严肃起来。

  旅长凑过来:“怎么了?”

  李云龙把电报递给他:“黑心棉的事情,中央的处理意见下来了。”

  旅长接过电报,一行行看下去,眉头渐渐舒展开来,最后忍不住拍了一下大腿:

  “好!杀得好!这种发国难财的畜生,就该枪毙!”

  电报上赫然写着:

  “上海大康药房经理王康年,以次充好、用假药坑害志愿军,判处死刑,立即执行。”

  “武汉李寅廷,贪污军需款、用烂棉花制急救包,致多名伤员感染死亡,判处死刑,立即执行。”

  “相关涉案干部、行贿受贿者,从严判刑、开除公职,绝不姑息。”

  第二份是《关于在城市中展开大规模“五反”斗争的指示》,这是中央给前线士兵的定心丸,说明这件事,中央要大刀阔斧的改革了!

  李云龙看完,长长地出了一口气。

  旅长看着他,没有说话。

  沉默了一会儿,李云龙忽然坐起来,对安彦卿说:

  “拿纸笔来。”

  安彦卿连忙递上纸笔。

  李云龙趴在床边,开始写电报。他写得很慢,每个字都写得很认真:

  “北京,中央:

  已阅五反指示及对王康年、李寅廷等犯判决。甚慰。发国难财者,杀无赦,此乃大快人心之举。

  经此一事,窃以为当建立长效机制,以防再犯:

  其一,军需生产当以国营为主,严控私营。原料与成品双重检验,不合格者一律销毁。

  其二,建立军代表驻厂监造制度,全程质量管控。从原料进厂到成品出厂,每一道工序都有人盯着。

  其三,物资入库、出库实行双人复核、签字负责。谁经手,谁签字,谁负责。出了问题,一查到底。

  以上三条,请中央酌处。

  李云龙

  于平壤七十四军野战医院”

  写完,他看了一遍,然后递给安彦卿:“发出去吧。”

  安彦卿接过电报,敬了个礼,转身出去了。

  旅长看着他,忽然笑了:

  “云龙,你现在考虑问题,越来越全面了。”

  李云龙摇摇头:

  “旅长,不是我全面。是不能再让这种事发生了。战士们在前线流血,结果死在自己人的假药上——这种事,有一次就够了。”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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