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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三十一章 龙族参观团(一)[2/3页]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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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如什么十八岁之前不许结婚生子,三代或三代以内有血缘关系的亲人不得结婚,要结婚须得到官府所设置的衙门登记,验明年龄身份,若是偷偷成亲结婚,被发现后,将会受罚。

  如家里若有年龄六到十六岁之间的子女,必须得前往官府所开的书院读书,若不让子女去或子女不愿去读书,还会受到惩罚,而如果子女去读书,还会获得奖励。

  还有什么不许行用族法,一切得依照官府所颁布的法律条规,任何人不得私设法律……

  真是奇了怪哉!

  这官府咋这么怪呢?多少岁结婚要管?

  他们都基本习惯了十四五岁结婚。

  三代之内的亲人结婚要管?

  表哥嫁给表妹,亲上加亲,它不好吗?

  还威逼利诱着让人读书?

  还不允许一族人有什么族法家规?

  这官府咋管的这么宽呢?

  以前的皇帝老儿都没管的这么宽过!

  居民中当然有人站出来反抗,可大夏根本没心思跟他们磨,轻微的议论指责还好,若是以暴力或其他方面危害政策的推行,直接处罚。

  大夏可不是来跟他们平心气和讲道理的,你等能接受就接受,不能接受,要么就给我麻溜地滚,要么就等着受罚。

  在大夏这种强势下,居民当然是“忍辱负重”者居多,只有少数人选择了迁移往其他地区。

  而留下的居民们发现,这奇怪官府的政策虽然很怪,但在这官府的治理下,他们的日子一天好过一天,上街不用担心被人砍了,住客栈不用担心长睡不起,被人剁成肉馅,做成了包子,也不必害怕那些恶人的敲诈勒索,还没有士绅官吏欺压……

  日子似乎比以往过得还更加舒服一些!

  可是……

  明明这官府的规矩比以往官府的规矩还多了那么多。

  在大夏的治下,兰若寺方圆五百里之地的各大城池逐渐变得繁荣起来,便也吸引了大量其他地方的居民过来,这些人大多是在原来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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